臺法官集體貪污案 二審維持重判
來源:中國臺灣網(wǎng) 2012-08-03 編輯:黃水來
中國臺灣網(wǎng)8月3日消息 據(jù)臺灣媒體報道,今天,臺灣高等法院審理“自家人”法官集體貪污案,依“違背職務(wù)收賄”等罪,分別判前高等法院法官蔡光治20年、陳榮和18年、李春地11年6月徒刑,刑期與一審相同,仍為重判,均可上訴。 特偵組“正己項目”查出前高院法官陳榮和、李春地、蔡光治及房阿生,承審前“立委”何智輝涉銅鑼征地弊案及前花蓮高分院法官張炳龍貪污案時,涉嫌透過邱茂榮、邱創(chuàng)舜等人牽線收賄,因而改判何智輝、張炳龍無罪。 這起集體貪污等案因涉及臺灣現(xiàn)、前任司法部門官員共8人,被視為歷來規(guī)模最大、且案情最重大案件。法院一審依“違反貪污治罪條例”等罪,判處陳榮和18年徒刑,并科罰金新臺幣300萬元,褫奪公權(quán)9年;蔡光治被判20年徒刑,并科罰金350萬元,褫奪公權(quán)9年;李春地被判11年6月徒刑,并科罰金100萬元,褫奪公權(quán)5年。 |
相關(guān)新聞
熱點推薦更多>>
- ·福建省七成以上財政支出用于民生
- ·"蘇拉"在福建省福鼎市秦嶼鎮(zhèn)登陸
- ·臺風(fēng)達維在江蘇省響水縣沿海登陸
- ·蘇拉加強為強臺風(fēng) 或正面襲擊閩東
- ·南鐵快運貨物列車已開通網(wǎng)上預(yù)訂
互動精選更多>>
東南網(wǎng)旗下網(wǎng)站 | 律師嚴(yán)正說明 | 版權(quán)所有